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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医保患者就医问答——特种病申请篇

发布时间:2021-11-22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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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哪类人群可以办理特种病?

答: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(城镇职工、城乡居民医保)可以申请办理。

2.什么疾病能申请特种病?

答: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患有恶性肿瘤门诊治疗、肾透析、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、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、多发性硬化、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、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治疗、肺纤维化抗纤维化治疗、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、再生障碍性贫血疾病可在我院申请办理特种病备案手续。

3.如何在宣武医院办理特种病备案手续?

答:北京医保病人,经医生确诊患有以上疾病中的一种,患者或家属可携带患者社保卡,于工作日期间到我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,备案手续办理当日生效。同一种疾病只能选择1家医院作为特种病定点医院。

4. 如何更改特种病定点医院?

答:如需更改特种病定点医院,请您于工作日期间拿社保卡先到门诊一层收费处19号窗口开具“费用结清证明”,再到医保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。注销手续办理完次日生效,请您于次日到对方医院办理新的备案登记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