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规章
宣武医院信息公开申请流程
1.提出申请
申请人填写《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申请表)。申请表可以在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信息公开受理点(以下简称受理点)领取,也可以在“宣武医院”门户网站上下载,申请表复印有效。
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、准确;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二种方式提出申请:
(1)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点当场提出申请。
(2)信函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,请注明"信息公开申请"字样。
2.登记
对于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。
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医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3.答复
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,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。
根据实际工作,经医院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,可延长答复期限,并告知申请人。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(1)属于应当公开的,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,出具《信息公开告知书》;
(2)属于不予公开的,将出具《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》,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;
(3)不属于本院公开的,将告知申请人;能够确定公开部门的,将告知该机关的名称、联系方式,出具《非本医院信息告知书》;
(4)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,出具《信息不存在告知书》;
(5)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,将告知申请人更改、补充申请,出具《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》;
(6)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,如能作区分处理,将告知申请人,出具《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》;
3.收费
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的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成本费用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。
4、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流程图